书
(表)
中附具的
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》
是否符合
《监督管理办法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和要求。
(二)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是否按照《监督管理办法》
和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
(表)
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
息
公
开
管
理
规
定
(
试
行
)
》
通
过
全
国
统
一
的
环
境
影
响
评
价
信
用平台提交真实、
准确、
完整的编制单位、
编制人员和环境
影响报告书(表)的基本情况信息及变更信息。
(三)
编制单位是否按照
《监督管理办法》
规定进行环
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和档案管理。
三、app安排
(一)单位自查及资料准备阶段(
9
月
20
日前)
从即日起,
各有关环评编制单位应对照本次检查内容和
要
求
逐
项
开
展
自
查
,
并
于
9
月
20
日
前
向
我
厅
辐
射
源
处
报
送
自
查
报
告
。
在
提
交
自
查
报
告
的
同
时
,
应
提
交
本
单
位
自
2018
年以来编制的辐射项目环评文件清单,注明项目批复部门、
文号和时间,
并附
1
本能反映本单位辐射项目环评文件编制
实力和能力的环评报告书(表)
。
各受检单位应准备本单位在人员配备、
app实践和保障
条件等三个方面的相关资料,包括下列内容:
1.
编
制
单
位
统
一
社
会
信
用
代
码
、
营
业
执
照
、
人
员
情
况
,
被抽查编制人员劳动合同、社保等全职证明文件。
2.
按
照
《
建
设
项
目
环
境
影
响
报
告
书
(
表
)
编
制
能
力
建
设
指
南
(
试
行
)
》
第
四
条
相
关
内
容
,
编
制
单
位
全
职
专
业
技
术
人
员配备情况说明,
有核与辐射相关专业背景或掌握和熟悉辐